佟欣
反映盐城市人社局为百姓不作为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判案不公正(转载) 尊敬的领导。本人胥传富男58岁住盐城市亭湖区,1980年进盐城市染织厂工作,当时分配在织造车间学龙头平整工作,1984年转正定级后车间成立平车队,从亊平整龙头工作,一直干到下岗,平整龙头工作很辛苦,很脏、很重,每月平龙头16台,每月抬龙头上、下、32次,100多斤重都是人工抬,抬下的龙头要全部折散,用柴油清洗,擦干重新平整安装,属繁重体力劳动,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411页412页有关规定,繁重体力劳动满10年以上属特殊工种,本人在岗位工作已达10年以上,本人多次到市人社局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都无结果,后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诉讼,在开庭时市人社局答辨,他们不知繁重体力劳动是什么,他们不懂,而拿出的有关文件跟本案无关的东酉,来应付开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为民办实亊,最后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也认可了。真不知法律到的有没有用?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、法规为何没用,、、、、、、法在那,几天后判决书就下达,本院不予支持,驳回了本人的诉讼请求。后本案己向盐城巿中级人民法院上诉。案号2018苏0903行初387号